补助的自查报告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补助的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补助的自查报告1一年来,学校认真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根据区教体局的要求,我校认真对自20xx年的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一是学校成立了贫困生生活补助评审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三是通过教职工大会,宣传文件精神,特别是实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提高全体教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到民生。
二、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解决贫困学生的实际问题
一年来,我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慧民政策,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家庭贫困的学生身上,我们在每学期开学初都要召开学生家长会和教师会议,广泛宣传这一慧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20xx年春、秋两学期,在确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时,我们的做法,一是通过班主任教师根据本班学生家庭实际情况,认真进行排查、摸底、分析每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找出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原因,筛选出困难家庭学生。二是由认真填写申请审批表,学校审批同意。三是将享受补助的贫困家庭寄宿生名单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四是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材料。
三、实行公示制,透明享受补助人员情况
一年来,我校通过对这一政策都进行了大力宣讲,每位教师都明确其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因此在自身行为中,都能按规定动作执行,没有出现偏离。学
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学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人员公示在醒目位置,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学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了补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四、规范资金的发放与管理,从行动上很抓落实
为了加强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杜绝执行政策不力现象发生,我校的做法是:一是不折不扣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有关政策、法规制度、享受条件、标准。二是根据上级对贫困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文件要求,对用于资助贫困寄宿生的资金资金纳入教育系统核算中心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三是在财政下拨资金后,学校派专人管理资金,并立即按要求规范有序地操作,如数发放到学生家长手中,决不截留、挪用,切实做了到专款专用。
通过自查,20xx年春季中学部有234名享受贫困寄宿学生住校生生活补助费117000.00元,小学部有190名享受贫困的寄宿制学生住校生生活补助费71250.00元;20xx秋季中学部有234名享受贫困的寄宿制学生住校生生活补助费117000.00元,小学有190名享受贫困寄宿制学生住校生生活补助费71250.00元。20xx年春、秋两学期,我校共计有848人次的贫困寄宿学生享受生活补助费376500.00元。此项经费,学校在上级财政下拨该项资金后,立即按公示无异议的名单造册,学校召开家长会,再次宣讲政策,享受标准,统一由班主任教师和科任教师一起如数发放到学生家长手中,没有截留和挪用。
正是由于我校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对政策的明晰宣讲和解决,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这项工作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关注贫困学生,切实将这一惠民政策惠及民生。
补助的自查报告2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落实好国家的惠民政策,按照教育局下发的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对20xx年春季、秋季补助金评比和发放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检自查,具体报告如下:
我校自从有住宿生开始,学校领导就积极响应服从上级精神,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和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保障了寄宿生补助评审和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经过班子会研究通过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保证这项工作有据可循。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我校的家庭困难寄宿生补助资金发放做到了实事求是,把每一份补助都发给了最需要的困难学生,20xx年春秋补助我校做到了足额发放,不均摊,不截留。住宿生人数上报一切属实,坚持不多报一人,不漏下一人,受补助的学生均符合困难寄宿生的基本条件,为了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每次评审出的受补助学生名单都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并建档立卷,申请表、汇总表,发放名册一应俱全,在补助款的领取上,实行学生家长签字,家长亲自领取的方法,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总之,我校校长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做到专款专用,财务清晰,资助档案完备,把补助金发放给了真正需要的困难寄宿生。
补助的自查报告3一年来,我校贯彻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我校认真对自20xx年的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1、是学校成立了贫困生生活补助评审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和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3、是通过教职工大会,宣传文件精神,特别是实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提高全体教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到民生。
二、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一年来,我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惠民政策,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家庭贫困的学生身上,我们在每学期开学初都要召开学生家长会和教师代表会议,广泛宣传这一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寄宿生生活补助自查报告年,在确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此处隐藏13902个字……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了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自查专题会议。会上,分管副局长组织学习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函〔20xx〕62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20xx年社保基金现场监督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主要领导就此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扎实开展自查,认真核对数据,梳理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做好迎接省人社厅的抽查。
三、制定措施,扎实开展专项自查工作
按照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局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自查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征缴股、支付股、财务组及办公室,就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和分配机制,20xx年、20xx年中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数额、构成及到账情况,资金分配去向及划拨时间,未及时划拨到位的资金数额及原因,支付待遇结算中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及其他相关相关工作逐项分配到股室,逐项进行自查,对各项数据和补助资金与县财政部门进行严格核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全使用。
四、自查情况
我县各级财政医疗保险基金补助资金主要涉及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是每年6月底(因居民医保基金是上年9-12月份征收次年医保基金),我局根据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参保情况,上报当年度参保人数和各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上报各级财政部门,对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补助资金进行申报和补助。具体补助情况为:
1、20xx年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到位情况:
截止20xx年6月底,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21484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央为156元/人,省为58.7元/人,县为25.3元/人。中央应补助资金335.15万元,已到位425.95万元,超拨90.8万元(其中含20xx年超拨60.05万元);省级应补助资金126.11万元,已到位资金126.11万元(含20xx年超拨56.23万元);县级应补助资金54.36万元,20xx年实际补助41.56万元,20xx年超拨12.8万元,20xx年县级配套资金54.36万元已全部到位。
2、20xx年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到位情况:
截止20xx年6月底,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29297人,个人参保缴费收入为256.9万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央为188元/人,省为63.3元/人,县为28.7元/人。中央应补助资金550.7836万元,已到位373.24万元,20xx年超拨90.8万元,实际应补助86.7436万元;省级应补助资金185.45万元,已到位资金185.45万元;县级应补助资金84.0824万元,20xx年县级配套资金84.0824万元已全部到位。
3、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和分配机制情况:
每年6月底(因居民医保基金是上年9-12月份征收次年医保基金),我局根据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参保情况,上报当年度参保人数和各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统一上报各级财政部门,对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补助资金进行申报;各级财政部门经过审核后将补助资金划拨到地方财政,由我局通过县政府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划拨到县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待遇支付和门诊费分配使用。
4、检查发现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我局在日常检查中采取抽查、走访参保病人等诸多方式进行检查,未发现虚报冒领的现象;我局和各乡镇社区未发现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加强力度对虚报冒领、经办机构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督导,做到早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整改,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五、20xx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基金决算中异常问题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20xx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本年收入合计26391300.99元。其中:统筹金收入12064071.4元,个人帐户金收入14327229.59元,利息收入610593.31元。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同比20xx年25974125.68元增加了1.6%,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数19597人,比20xx年的19585人增加了12人。
2、基本医疗保险20xx年支出26661211.83元,其中:统筹金支出13117176.69元,个人帐户金支出13080035.14元,上解调剂金支出464000.00元。比20xx年的支出28692871.6减少了2031659.77元,减少比例为7.6%。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xx年收支结余-269910.84元,年末滚存结余18115205.84元。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xx年收入10097106.77元,利息收入256287.77,同比20xx年10,293,316.21元减少了196209.44元。20xx年累计支出10528944.38,其中:住院支出8822192.38元,门诊统筹支出677660.00元,上解支出919,000.00;同比20xx年支出12432242.92元减少了1903298.54元。20xx年收支结余-431837.61元,年末滚存结余6755701.29元。
(三)特殊人员医疗费
现有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60人,离休干部13人,本年特殊人员医疗收入745721.18元,累计支出391,300.44元,本年收支结余354,420.74元,年终滚存结余-344,779.07元。县财政将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纳入年初预算,划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进行管理,妥善解决二等乙级伤残军人的医疗费问题。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离休干部住院医疗费在县内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挂帐,由医保局按月与定点医院进行结算。离休干部住院医疗费由我局向县政府提出请示,财政局向县政府提出建议,县政府同意后财政划拨。
(四)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不平问题分析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收入增加原因:20xx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按月征收,做到了应保尽保,扩大了参保面。支出减少原因:一是20xx年部分定点医院尚未到我单位划拨住院挂帐费用,约500万元;二是20xx年个人帐户金尚未发放(以20xx年12月31日止),造成20xx年医疗费用支出减少。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收入减少原因:由于中央财政结算居民医保补助资金截止于20xx年2月底为25008人,20xx年度我县居民参保人数实际为29297人,所以补助未足额到位,造成收入减少。支出减少原因:20xx年尚有部分定点医院未到我单位划拨住院费用约300万元和门诊统筹支出费用45万,造成本年度支出减少。
我局作为经办机构会在下一阶段工作中积极横向联系有关单位,并及时向上级汇报、请示,变被动为主动,确保各级财政补助金的足额、按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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